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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局班子成员作为全局工作的统筹决策层,其分管工作直接关系到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岗位履职的连续性至关重要。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因出差、学习、请休假等原因离岗后,若缺乏完善的补位机制,容易出现工作断档、责任悬空等问题,影响工作质效。制定并实施AB岗工作制度,是优化班子运行机制、提升履职效能的现实需要。
二、主要内容
立足班子履职实际,围绕角色定位、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维度,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AB岗运行体系。一是明确AB岗角色定位,针对局班子成员分管的各项工作,均设置A、B两个岗位角色。二是细化AB岗职责分工,分别界定A、B岗的具体职责,形成闭环管理。三是规范AB岗工作流程,设计“明确配对—启动替补—履职代办—返岗交接”四步标准化流程,确保补位工作有序高效。
三、重要意义
一是保障工作连续,提升信访服务质效。有效解决因班子成员离岗导致的工作断档、事项延误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班子协同,打造复合型干部队伍。打破“分管领域壁垒”,班子成员通过交叉补位熟悉多领域业务,在实践中提升统筹协调、应急处突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协同高效的复合型班子队伍,增强班子整体战斗力。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填补班子成员离岗补位的制度空白。通过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刚性要求,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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