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须知:
- 1.网上信访
- 网上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信访网站或电子信箱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 2.网上信访受理范围
-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 3.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 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四川省信访局不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 (5)已有复核意见的。
-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 4.投诉须知
- 依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办结,请您在受理办理期限内不要重复网上信访。
- 依据《信访条例》和“诉访分离”的要求,对已经、正在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事项,信访部门不予受理。
- 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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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收到信访事项后,信访部门是如何处理的?
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四川省信访局受理吗?
属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四川省信访局受理吗?
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四川省信访局受理吗?
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的事项四川省信访局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