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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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h82147700/2025-00009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信访局
  • 成文日期: 2025-11-11
  • 发布日期: 2025-12-25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信访局关于举办全省信访干部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信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党性修养,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增强群众工作本领,省信访局将于近期举办全省信访干部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至10月29日(星期三),往返共计4天。请于10月26日18︰00前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泸州四渡赤水分院(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勤政路1号)。

三、培训对象

21个市(州)信访局班子成员各1人。

四、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费用由省信访局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相关事项

(一)请于10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表格一并报省信访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各市(州)参训人员可自行确定前往方式。如乘坐动车前往,学院将于10月26日(星期日)17︰00在泸州站出站口统一安排接站。

(三)请各送培单位认真选派合适人员参训,参训学员需身体状况良好,能够适应培训学习生活。请将通知送达参训学员,明确干部参训期间政治纪律、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相关规定,落实好“无承诺、不参训”的要求,干部参训前须签好《参训学员遵规守纪承诺书》(附件2)并按规定提交备案后,方可报到入学。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带车入校、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严禁聚餐饮酒。除必要的外出教学活动外,教学日不得离校,实行封闭管理。因特殊原因确须外出离校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附件:

1.参训人员回执

2.参训学员遵规守纪承诺书

四川省信访局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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