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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六条疫情防控重点措施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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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抓好当前全省文旅系统疫情防控六条重点措施的通知,要求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筑牢全省文旅行业疫情防控防线,暂停跨省团队游,从严控制文旅节会活动。

一、暂停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和旅游专列业务;暂停省内风险区周边区域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歌舞厅、游戏厅、上网服务场所营业(开放)和举办大型文旅活动。

二、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和A级旅游景区要引导游客(群众)做好“四件事”,即:亮码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14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地旅居史的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凡是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各类文艺演出、文旅节会活动和举办的文旅系统会议培训,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规模超过100人的,严格落实参加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要求。

四、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巡查,重点查看A级旅游景区等文旅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文化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和暗访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五、按照省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第一时间启动省、市、旅行社三级协同排查机制,开展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感染者地区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排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同级疫情防控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六、有条件的机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在近期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加强人员排查,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返川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返川人员,要及时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外省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返川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返岗上班;对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相关返川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记者 郭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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