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德阳市旌阳区姜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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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5日,省信访联席办督查组就德阳市旌阳区姜某信访事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回访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姜某,女,50岁,旌阳区东湖乡村民。姜某主要反映:当地政府修建德阳八中及宝兴河小区征地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09年4月,因德阳市第八中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需要,东湖乡政府租赁镇江社区4组土地72.5亩,当地政府按照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边建设边报征”的政策,实施了征地拆迁行为。2011年10月1日,因宝兴河小区工程和宝兴河小区公租房工程建设需要,黄河新区管委会委托镇江社区再次租赁该组土地56.759亩。宝兴河小区工程和宝兴河小区公租房工程系过渡安置房和保障性用房项目,但该项目未纳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目前,上述项目涉及的租用土地已取得征地批复。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旌阳区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坚守底线、依法化解、补偿到位”原则,推动该事项妥善化解。再次对信访人诉求进行梳理研究,并于8月底前制定补偿方案,对其合理诉求依法处理到位,不合理诉求宣传解释到位。二是做好困难帮扶。积极引导其就业,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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