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公 示
2024年04月26日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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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推荐省信访局督查督办处(复查复核处)作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参评对象。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426日至56日(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反映,请于20245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28)86606738

四川省信访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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