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推荐省信访局督查督办处(复查复核处)作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参评对象。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影响推荐评选的问题反映,请于2024年5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028)86606738
四川省信访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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