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 残疾人停车收费无法落地执行 | 信件编号: | 5100002025081100318 |
信访形式: | 省长信箱 | 写信日期: | 2025-08-09 |
内容分类: | 城市公共设施 | 回复时间: | 2025-08-26 |
信件内容: | |||
主要诉求:解决残疾人各类非住宅小区停车场免费的政策落地执行问题 事实和理由: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三)残疾人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并驾驶符合本人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车辆,在各类非住宅小区停车场停放时免收停车费。” 由于目前各地方已经普及无人收费、自动缴费抬杠的停车场经营,导致残疾人出场需要被迫缴纳停车费才可以,该规定无法落地执行。 经了解,北京、新疆等地均已实现线上登记后,各经营场所的停车场自动识别残疾人车辆,出场免费。 请问成都市能否像北京等地一样实现,线上材料审核登记通过后,各类非住宅类小区停车场识别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出场? |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朱岚萍: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非住宅小区停车场识别残疾人专业车辆免费出场”事项(编号:5100002025081100318)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我局牵头起草并推动《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残疾人免费停车有关事项。因我市大部分经营性停车场采用无人值守、线上支付的方式收费,现场缺乏人工核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免费停车服务体验。 根据您反馈的信息,经进一步了解,国内部分城市通过推动将残疾人车辆相关信息录入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方式,实现部分经营性停车场、部分残疾人“无感”免费通行。为推动残疾人免费停车政策落地见效,前期我局已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支持,正依法合规推动残疾人信息与停车管理系统数据共享,指导优化完善系统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残疾人便捷免费停车服务上线试点运行,不断提升残疾人免费停车服务水平。 我局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电话联系您,就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满意。 特此回复。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