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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计划生育特扶金发放政策咨询 信件编号: 5100002021121500057
信访形式: 省长信箱 写信日期: 2021-12-15
内容分类: 奖励扶助 回复时间: 2022-01-10
信件内容:
主要诉求:我想咨询省卫健委,我今年1月2日独生女女儿离世,2月份申报特扶金,但是今年一年都没有领取,是怎么回事。
事实和理由:只是咨询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你好!来信收悉。《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规范>的通知》中关于对享受特扶对象申报的时间做了要求,常年申报受理和集中申报受理相结合(分片区集中或分时段集中,可由所在乡(镇、街道)自定),预约补漏、年终清理;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次年奖扶、特扶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作出以上规定,是因每年国家要求各省享受扶助对象名单的数据必须在次年的1月底左右上报,过了这个时间,国家将不再接收新的名单申报。依据你的描述,你是2021年2月份进行申报,而那个时间,已经过了国家规定上报的时间,因此你也就无法享受到当年的扶助金。对你提出的参考重庆市发放特别扶助金政策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与省直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将国家和省的关怀政策落到实处。
感谢你对四川省卫生健康工作支持与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