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高飞先生: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要求“提供卫生部颁发的内风湿诊断治疗强制流程文件”的问题。经调查,卫生健康部门没有颁发您所称的“内风湿诊断治疗强制流程文件”。为促进您对类风湿关节炎的理解,现向您提供《类风湿关节炎诊疗规范》(中华内科杂志2022年1月第61卷第1期)(见附件)。
(二)关于您要求“核查郫都区人民医院医生的工作方式是否违规”的问题。经调查,本次诊疗活动,郫都区人民医院医生的工作方式不存在违规问题。一是患者及家属到郫都区人民医院就诊时自诉“既往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未正规治疗,关节疼痛时口服止痛药物。”要求开具风湿药物,但未提供其个人的既往病历资料,接诊医生在该院的信息系统中也未查到患者任何血常规、肝肾功及风湿相关检查结果。二是接诊医生告知必须诊断明确,才能开具相关药物。因为风湿病相关的药物如止痛药、免疫抑制剂都有肝肾功损害、血液系统损害及感染、肿瘤等风险,故医师不能仅凭患者主诉就开具药物。当时因患者及家属无法提供外院检查报告,故建议完善RF、抗CCP抗体检查,了解是否可明确诊断类风湿关节炎,同时建议患者完善血常规、肝肾功了解有无感染、粒细胞减少、肝肾功能不全,从而评估抗风湿药物使用指征。三是患者及家属拒绝完善相关检查,要求直接开药的行为,不符合诊疗规范,最终接诊医生未开具药物和检查。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要求郫都区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培训,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