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 给予“一村一大”工龄认定的指导意见 | 信件编号: | 5100002025071700174 |
信访形式: | 省长信箱 | 写信日期: | 2025-07-16 |
内容分类: | 劳动合同纠纷 | 回复时间: | 2025-07-28 |
信件内容: | |||
主要诉求:因为工作变动,以及现在工龄认定的新规定。对“一村一大”期间工龄认定出现争议,希望得到成都市政府给予指导性答复 事实和理由:本人于2014年考上“一村一大”,在服务满一个服务期,并且考核合格后。第二个服务期因考上公务员导致未服务满。现由于工作变动,需要对工龄进行从新认定,导致在第二个期的认定上出现了分歧。目前情况是合同、社保都是由服务的街道签订和购买,存在到离职之前的社保缴费记录。希望成都市给予一个指导性答复,告知第二个服务器未满,是否可以认定工龄以及依据。谢谢 |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李先生: 您好!您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省长信箱咨询参加成都“一村一大”项目第二个服务期未满是否可以认定工龄以及依据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纳入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地方项目的批复》(川人社函〔2023〕386号)精神,成都市实施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作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地方项目纳入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统一组织实施。《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优惠政策”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