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诉求:建议把适龄儿童的入学时间由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延伸至12月30日前满6周岁。
事实和理由:这样的条件有利孩子的成长和家长的选择。因为如果小孩自身的能力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了8月31日前的幼儿,然而就是因为是8月之后出生的,导致幼儿不能更好的发展。我相信如果把政策延后到12月30日,这样的话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孩子选择读小学还说再读个幼儿园。现在的政策把8月31号之后的孩子拒之门外,不利于优秀幼儿的成长。建议延伸至12月30日。
蒲彦辰先生:
您好!您在省长信箱建议“将幼儿入学时间从8月31日前满6周岁延伸至12月30日”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明确规定入学年龄要年满六周岁。
二、您提到的在国家法定入学年龄(六周岁)前就达到学龄儿童能力的现象确实存在,但随着就读年级的升高和学段的升高,学生因年龄差异出现的理解能力差异、学业水平差异会逐渐显现,提前入学,不利于学生的后期发展;如果达到法定年龄就读,这些学生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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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