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信件公开详情

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住宅开餐饮,存在安全隐患 信件编号: 5100002021083100127
信访形式: 省长信箱 写信日期: 2021-08-31
内容分类: 安全隐患 回复时间: 2021-09-15
信件内容:
建议涉及的领域:其他
建议内容:苏坡东路27号二十一世纪花园住宅下面用住宅开餐饮,引起严重空气污染,并于2021年8月31日引发火宅,对楼上住户带来生命安全隐患。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刘凤兵(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2021年08月31日反映苏坡东路27号二十一世纪花园住宅下面用住宅开餐饮,引起严重空气污染,并于2021年8月31日引发火灾,对楼上住户带来生命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们于2021年09月0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1、我大队执法人员分别于9月1日和9月3日对二十一世纪花园1、2、3、5期的底商进行了2次拉网式全面隐患大排查(翁闷高山黄牛米线、李不管把把烧、嗞啦纸包鱼、滋味肥肠粉、王九酸辣蹄花、佳佳茶苑、老街秤盘麻辣烫、联合一百超市、罐罐香米线、蔡嬢嬢洋芋片片、蜀食一家五馅包、白水河冷锅鱼、花串串、花草园鲢鱼庄、牛油火锅鸭肠王、豆花饭、哈尔滨水饺、兰州牛肉拉面、二当家荤豆花),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同时对商铺的商家宣贯了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知识; 2、我大队于9月2日下午联合光华街办、工商所、贝森路社区对二十一世纪花园召开了消防安全约谈会; 3、我大队已督促物业加强对二十一世纪花园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及巡逻工作。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民政府或区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消防大队 
                                                                               2021年09月15日 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光华街道中队(以下简称“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队3名执法人员2021年9月3日13:45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查证:被投诉对象“青羊区冉姐冷锅鱼店”店铺,经营地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北路 18、20 号,法定代表人:冉敬康,联系电话:13086xxxxxx,该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
9月3日现场调查核实,该店铺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出。青羊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店进行油烟检测,监测结果表明:所排油烟的折算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针对来话人反映的空气污染问题,中队向负责人宣传了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商家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定期清洗油烟设备,避免环境污染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