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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信件标题: 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信件编号: 5100002022010700253
信访形式: 省长信箱 写信日期: 2022-01-07
内容分类: 疾病预防控制 回复时间: 2022-01-13
信件内容:
建议涉及的领域:卫生健康
建议内容:我在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半年后,应政府要求接种第三针。我到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三针疫苗后,发现第三针疫苗厂家和前两针不一样。请问厂家不一样,是否会对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保护网民隐私,网民个人基本信息不作公开)

王俊萍女士:
       您好!您向省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县现接种疫苗有三类,分别为:SARS-COV-2(CHO)-新冠疫苗(CHO细胞)、SARS-COV-2(Ad5-nC0V)-新冠疫苗腺病毒、SARS-COV-2(Vero-Cell)-新冠疫苗(Vero细胞)。如本人无疫苗接种禁忌症且接种时间间隔符合要求,只要接种的是同一类的疫苗,即使疫苗的生产厂家不同也不会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1月10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请致电洪雅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28-37403357。


                                                                                                                                  洪雅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