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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8条
2019年06月21日
来源: 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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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8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大丰崇义桥街(工商银行)与铁石板街、新街三条道路交汇处,每天有大量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转弯车辆视线安全,多次反映给新都区交警未果,偶尔交警来贴罚单,交警一走又开始乱停乱放,还请相关部门重视大丰这种交通乱像,特别是本人反映这个点位,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到,现回复如下:大丰街道崇义桥街、新街、铁石板街均属于非现场执法道路,新都交警大队辖区中队长期通过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的方式,依法查处乱停放车辆。201961日至今,共在崇义桥街、新街、铁石板街开具《道路停车记录告知单》60余张。就您反映崇义桥街、新街、铁石板街交汇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情况,新都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持续加强对该处的巡逻管控,加大非现查处力度,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网民留言】

我家住大丰街道凤凰傲城二期,开发商安装车辆识别系统强制卖车位不允许住户租车位,并且办产权的时候他们违约一年多才给我们办产权,活活将我们的有效上诉时间拖过两年才办完所有产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到,现回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将责令开发企业在地下车位销售时按相关要求做好销售工作,销售人员主动向客户解释销售细则,并尊重客户的自愿选择。如您还有具体情况需咨询,请致电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市场科(89396523)。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成都市青羊区清水滨河路龙湖翠微清波小区后门对面有一块空地,紧邻就是我们省总工会的宿舍,该空地规划是绿化用地。但从上周开始,就陆续有运渣车运来大量渣土、建渣以及还混合有部分生活垃圾的弃土在此倾倒,并且未做任何覆盖处理,扬尘乱飞。离空地不到100米就是清水河,清水河是成都市南河的上游,将流经成都市区的金沙、浣花溪、百花潭等片区。在此倾倒堆放建渣和垃圾,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对清水河也存在潜在的重大污染隐患。中央第五环保督查组才反馈了四川回头看的意见,就在成都市区出现这种肆意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事情,还请彭书记批转成都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恢复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青羊区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经调查,苏坡街道执法中队于2019617日下午安排带班执法队员和文明劝导员前往现场,据核实,此地权属单位为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系中路建设在该地块上倾倒垃圾,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当即要求其停止倾倒垃圾的行为,并通知中路建设相关负责人来中队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再进行相关处理。下一步,苏坡街道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强该区域的管控,安排队员对该处及周边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四川达州宣汉香炉山果场一位农民,我们果场几户人家是从达州其他地方搬过来的。靠承包村里的果树为生,果场在山上,不通公路,全靠人力搬运,前几年村上修了一条下山的毛坯路,因线路设计不合理,现已荒废,只能步行。后来又将山上的另一条公路修成了毛坯路。现在无人养护,已是坑坑洼洼。车子几乎上去。现在周边村都有水泥公路了,就差香炉山果场没有水泥路了,以前老一辈年轻还可以用力背,现在都年纪大了只能望路兴叹,我们年轻人只得出门打工谋生!山上的几户人家虽然是外地搬来的,但是已在本地落户。理当享受果家的政策,可大家盼了多少年也没盼到。山上的房子已经成了危房了,已经无法居住。为了生存大家都在旁边修建了或高或低的暂住房。国家相关的危房政策我们几户人家都没有享受到,旁边大成镇的同样承包山上果场的人家都已拿到了补贴,就三桥村的几户人家什么都没有,因条件有限,危房现在还有人在居住,安全隐患非常大。另个旁边自己搭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无法申请安装电表。现在4户人家共用一个电表。每年产生的空度电都得让大家承担。恳请领导干部关心一下山上的几户果农,让大家享受农民一样的待遇。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收悉您反映公路不通等问题的留言后,宣汉县大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镇信访办和长新村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我镇长新村果场是上世纪80年代由宣汉县水保办修建,由原三桥乡长新村管理,因管理不善,于1995年由该村村民吕宁荣带头(合伙人有康大武、康大文、林显忠、贾志兴)承包经营,承包期限30年,年承包费6000元,由5户人按照果树比例分摊。该果场原有生产房屋由4户合伙人管理居住。4户合伙人均不是本地户籍,因小孩在本地上学需要本地户籍,4户人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10年在本地落户,均不享受土地政策。关于道路问题。原果场修建时已修建生产路,承包人在经营期间为方便生产自行维护并加宽,2012年与我镇锁辖村接通,201712月由长新村委会筹资与双河镇大河村接通,该环线道路总计8.66公里,尚未硬化。该路已于20187月纳入宣汉县交通局项目统筹规划,并于2019524日进行实地踏勘,报送四川省交通厅香炉山旅游环线项目。关于住房问题。原果场建设2层砖木结构生产住房共10间由4户合伙人共同使用,目前仍在居住。在果场承包经营期间4户均自行将房屋进行了扩建,由于无土地经营权,无法办理用地手续和产权证明。关于居民用电问题。该果场在建设时期已有居民用电户口,因4户合伙人无产权证明和土地经营权证,多次找到镇电力管理部门均未能上户。镇电力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政策无法为承包人办理居民用电手续及户口,4户人只能共同用原果场电力户口,并共同承担电费,由于线路损耗较大,其分摊电费开支相比其他居民较高。接下来,镇党委、政府将与镇电力管理部门进行协商解决4户承包人居民用电问题,方便其生产生活。

【网民留言】

我们是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1号住户,对面是23号是四川省司法厅宿舍小区,由于晚上该大门关闭(晚上10:00-凌晨7:00),所以回小区人员均需敲门进入。该小区大门是由铁皮制造,所以敲门时声音如雷贯耳,我们卧室离该铁门仅几米距离,该敲门声造成我们晚上无法正常睡觉。我们都是70多岁老年人,这样长期夜不能寐,对我们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希望彭书记能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你留言反映我厅上翔街23号宿舍小区夜间噪音扰民问题,我厅已收悉,庚即要求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解决。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你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马上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现回复如下:一、立即在门上安装门铃,业主(住户)夜间回家按门铃,提醒门卫开门。二、在小区大门、各单元入户处粘贴温馨提示,周知业主(住户)夜间回家按门铃,不要敲打门板。三、门卫给各位业主(住户)做好宣传、引导,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安宁。祝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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