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网友给四川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60条
2018年08月14日
来源: 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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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6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张家巷垃圾桶无人打扫,马上就要把路封了,在20栋附近。

  答复意见:

  网友朋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张家巷20栋附近垃圾无人清理”的问题,经成都市金牛区城管园林局和驷马桥街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张家巷20栋附近垃圾投放点,确有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您留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8月2日,我区责令环卫公司做到每天不少于3次清运,及时冲洗,并喷洒除臭杀菌药物。目前现场垃圾已清运完毕,周边干净整洁。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成灌快铁能否同地铁,公交车一样刷天府一卡通,对于需要在犀浦换乘高铁的人来说,虽然现在实现了无缝换乘,但是始终有一点麻烦,需要提前买票,所以我代表大众的心声提议取消成灌快铁繁琐的提前购票,直接刷天府一卡通或者购买地铁票乘坐,这是成灌快铁能否公交化的必经之路。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票制融合事宜我公司已多次和成都市交委、天府通公司进行对接,但受到硬件、设计等客观原因,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公司已将“研究铁路销检票与地方通卡实现互联互通”纳入了未来三年的重点工作任务。衷心感谢您对铁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网民留言】

  乐山市井研县土湾桥6号楼棚改款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打款,打款时间已超出很久。一直拖欠找过县领导没有得到解决,望省级领导给予调查解决此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实。对此,给您生活生产带来的不便我局深表歉意。由于此项目资金属于专项资金,审批程序较复杂且时间跨度较长,致使资金一直未落实到位。为兑付此笔资金,我局已多次派人前往省国开行进行申报、对接、跟进,目前资金正在省国开行按程序审批中,下一步我局将落实专人加大跟进力度,力争7月底将资金全部兑付到位。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高粱镇十二中学的一名高二的学生,我所在的这所学校向我们学生收取高额补课费用并且威胁说;“如果不补课就不能参加高考”难道这个社会已经开始用钱向老师买知识了么?我本来就是农村的一名学生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班级还经常向我们收取高额班费。教育局下来检查学校老师就让我统一说辞说老师并不管这些,并把收取的钱退少部分给我们,然后等检查过去又从新收取。

  答复意见:

  网民: 你好,你在“人民网”反映“高梁十二中收取补课费和班费”的留言已收悉。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高梁十二中高二学生于2018年7月10日返校,并于7月11日-7月25日、8月20日-8月27日自愿进行补课。根据学生意愿,由学生自行提交补课申请书,学校不强迫学生参加。此次补课不收取任何费用,教师劳务费将由学校支付。为购买班级文娱演出用品、进行班级操行奖励、优秀学生奖励等,高二部分班级于7月10日收取了金额不等的班费,由学生干部进行保存和收支,班主任进行监管,不插手班费的管理。调查中没有发现教师威胁学生不补课就不能参加高考的现象。 我局已要求高梁十二中向学生说明教师劳务费由学校支付的情况,并要求各班定时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如果你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联系单位: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832-2272465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网民留言】

  我是凉山州木里县村民,听说建档立卡户可以申请无利息三万贷款是真的吗,还有就是建档立卡户是不是不能申请低保。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一)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能够申请贷款的问题。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并给予财政贴息的信用贷款。通过评级授信获得授信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可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且最高不超过3万元。(二)关于建档立卡户是否能够申请低保的问题。在家庭收入及财产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重点保障弱势困难群众家庭,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家庭,等级为一、二级,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无经济收入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特殊病种(麻风病、艾滋病),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固定收入的,可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除以上情况外因各种不可预料的因素造成刚性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而返贫的家庭,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三)关于建档立卡户都有哪些优惠政策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政策还包括教育扶贫政策、健康扶贫政策、就业创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具体政策标准请您及时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请问四川扩建省道可以强制占用村民房屋院坝吗?以及扩建公路占用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个平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你在“人民网”反映“公路扩建占地”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资中府阅〔2017〕48号《关于实施鱼溪镇乡村振兴战略环境整治有关问题的纪要》要求,将对高速公路鱼溪进出口至321国道口建设人行步道2.4公里,该路段的土地已在1996年按资府国土函〔1996〕61号文件征收,现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将原已征收土地再次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2〕122号)关于同意内江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所列标准进行补偿,同时人行步道的建设将根据实际地势修建,因地制宜建设,对个别不宜建设之处,不会一概拆除。 如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联系单位: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2—5721482。 资中县鱼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网民留言】

  我是自贡市贡井区一位孩子的母亲,自贡市的网吧是越来越多,可是管理却很松懈,本应年满十八岁才能进入的网吧,却有很多小学生自由进出,还背着书包,就我看到的就有很多次,网吧是个既复杂又很诱惑人的地方,对未成年孩子来说不但影响学习还有身心成长,这让我们做父母的很担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网吧管理”的问题,现由自贡市文广新局办理答复如下: 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责成自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牵头办理,执法支队立刻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结合二季度创文第三方测评暗访及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自贡市创建办下发点位创建标准,在会议上认真总结分析网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拟定了近期网吧工作要点,并立即通知区县,按照要求执行,将6月正在进行的网吧专项整治延长至7月。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有效打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要求各区县执法大队立刻在业主QQ群,微信群转发舆情信息,要求所有业主加强自我监督,遵守网吧经营规章制度,并第一时间召集全体在营网吧业主,召开网吧行业工作会,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创文检查标准》,通过宣传和学习,规范网吧业主守法经营行为。 二、强化措施、严查重罚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把经营性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行为作为查处重点,特别是对校园周边网吧和乡镇网吧予以重点整治;二是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三是要求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恪守文化稽查“十不准”,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创造良好健康的文化空间。目前全市执法人员已经出动945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431家次,责令改正25家,办理简易和一般案件6件,有效维护了网吧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常抓不懈、改善环境 为切实有效地建立网吧规范经营长效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今后我们将对全市所有网吧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坚持打防并举,常抓不懈;二是积极发挥文化、公安网吧监控中心作用,对违反规定的网吧及时处理,定期召开公安部门参加的文化市场工作联系会,形成联防联动机制,使教育、监控、查处有机结合;三是积极引导网吧业主实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网吧分会行业自律作用,并坚持开通举报电话制度;四是充分发挥学校、社会以及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作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文化、工商和公安等职能部门共同配合,齐抓共管的体系,建立综合治理和既分工又合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有效改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四川广安工资改革后没有享受到应该获得的退休金上涨,同一级别的退休教师工资每月相差百分之几十,三年前社保局答复会按时补齐,目前没有任何动静。国家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为啥四川广安迟迟不解决退休教师应得的福利问题?是不是四川省都未解决?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电话核实,您系广安区厚街小学教师,于2015年1月退休。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16号)精神,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内容包括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56号)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七个统一”的省级统筹制度,分别是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执行基金预算、统一管理和使用基金、统一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财政保障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实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及待遇发放经办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0号)规定:“对已经组织批准退休的‘中人’(退休‘中人’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暂按单位确定的预发待遇标准中符合统筹基金支付的项目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全面启动经办发放后,再按新办法核定准确待遇并结算差额”。 自2015年国家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省积极推动政策贯彻落实。您属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的退休“中人”。目前,2014年10月1日之后经组织批准退休的“中人”暂按单位确定的预发待遇标准发放养老金,并于2016年10月起全面实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确保“中人”退休待遇平稳过渡,我省正按照人社部的具体安排部署,继续对政策进行完善,确保各项参数验证齐备、系统校验准确,尽快按养老金计发办法准确计算“中人”养老待遇,并按核定标准发放和补发。按人社部要求,我省将力争于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我市将根据省上的安排,及时完成退休“中人”新待遇的计发工作,确保退休“中人”按时领取养老金。对此因正式退休待遇迟迟没能兑现,向您表示歉意,祝您老年生活愉快。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生活快乐!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民留言】

  龙泉驿区金枫路520号龙湖三千庭 36栋商家“芗夯兔捞”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18点左右,恶意破坏门前广场代征绿地处的花池,该花池由龙湖物业于一星期前按龙泉园林科要求修建而成,才一个多星期就遭到商家恶意破坏,其行为不但触犯法律法规,也对周围群众造成恶劣影响,无视法律,无视政府,请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在当下的法治社会,还大家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园。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商家恶意破坏市政园林的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建设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2018年2月24日,区建设局接到龙湖三千庭部分业主投诉龙华三千庭代征绿地被设置停车场问题,区建设局风景园林科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踏勘,并在现场约谈了龙湖三千庭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责令龙湖三千庭开发商按照审批通过的代征绿地方案2018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恢复。 2018年3月30日,成都龙湖锦裕置业有限公司完成了12株蓝花楹(胸径16厘米)和地被栽植工作。为杜绝部分业主在代征绿地区域内停车,区建设局同时要求开发商在硬质广场区域合理设置车挡石和花箱,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停车现象,且成都龙湖锦裕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4日在硬质广场区域设置车挡石和花箱,并张贴温馨提示。 2018年6月28日,区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了关于代征绿地停车问题的现场会,为杜绝车辆进入蓝花楹广场进行停放,会议议定要求开发商在蓝花楹广场两侧砌筑花池及植绿,以彻底解决停车问题,但砌筑的花池受到他人蓄意破坏。 2018年8月3日,区建设局已通知开发商尽快恢复被破坏的花池等市政设施,做好管护工作,同时可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防止此类破坏行为再度发生。 2018年8月6日09:30,区建设局经办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知晓。欢迎您拨打区建设局园林绿化科电话(84866613)反映或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我们已经征地六年了,当时协议上是怡和新城,等了三年政府把房分给其他人呢,说另外找地方给我们修,这样严重违返了当时签的协议,难道政府就可以欺骗老百姓吗?签了字还盖了章也不算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征地安置房的问题,我区已责成柏合镇、区国土局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征地安置房的问题。经柏合镇查实,2013年1月,兵装工业园配套项目征用拆迁您户住房,您户签订的《征地项目住房安置协议》约定在怡和新城安置套二、套三住房各一套。 从2004年起,经开区征地项目涉及的拆迁户住房安置由区安居办负责,建设竣工后分配给各乡镇,各乡镇严格按征地项目拆迁的先后顺序将安置房分配给安置户。2016年2月,区安居办分配给柏合镇怡和新城房源共1069套。2016年4月,柏合镇根据区安居办分配到的各套型房源总量,按项目拆迁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出各套型应该参与分配的拆迁户(套一排序到2009年8月、套二排序到2011年4月、套三排序到2010年8月),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户到分房地点抽取房源。由于您户是2013年1月拆迁的,本次排序没有排上,所以您户只能等待下一次安置房的分配。 目前,新的安置点正在规划设计中,待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区安居办将房源分配到柏合镇,柏合镇将会及时将房屋分配到您手中。 2018年8月6日10时46分,柏合镇信访办相关负责人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上述情况,并耐心细致做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您对此表示理解。欢迎您拨打柏合镇拆迁办电话(88430033)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关于您留言反映货币安置政策的问题。经区国土局核实,从2017年5月,我区全面启动了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工作,出台了《龙泉驿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驿区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龙土要素办〔2017〕1号)、《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关于龙泉驿区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化安置单价的通知》(龙国土资函〔2017〕75号)等适合我区区情的货币化安置政策和标准,在改善我区被征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我区征地拆迁工作中“同一项目执行同一补偿安置标准”的原则,您可向柏合镇拆迁办申请货币化安置,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经审核后即可签订征地拆迁住房安置协议,补偿标准按照以上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5575元/平方米(未含奖励)。 2018年8月6日14:45分,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告知上述处理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欢迎您拨打区国土局征地事务中心电话(028-84853293)咨询了解相关情况,他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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