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访局
 
 
关于四川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6年09月01日
来源: 省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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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信访局(简称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简称省信访办)。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督促检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省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和到省委、省政府的集体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省处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省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东明书记对信访工作“三个事关、一个必须”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以“互联网+信访工作”为引领,抓基层强基础、抓业务强能力、抓班子强队伍,全省信访呈现出“四降一升、结构更优、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切实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在“走基层”中依法用情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是在依法治省中构建了信访工作法治良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全省信访形势呈现出“四降一升、结构更优、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三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建成了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纵向联通中央和省市县乡,横向联通各级职能部门,接入单位1.6万余家、用户2.4万余个,实现了工作范围、信访形式和办理过程“三个全覆盖”,连续多年获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先进单位。

  四是在服务中心维护大局中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促三争当”等活动,全省信访干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信访系统共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调研报告673篇,省信访局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非法集资、房地产不景气、精准扶贫、公交车运营困难等方面引发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二、部门概况

  省信访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省信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447.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46.02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4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起实行独立预决算。

  2015年省信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44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7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4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起实行独立预决算。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信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专项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46.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全体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83.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2.44万元。无2014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省信访局从2015年起才开始独立预决算。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2015年10月,我局组团赴丹麦,就公民申诉领域与丹麦深入开展务实合作进行了友好访问。访问团走访考察了丹麦国家上诉委员会,就其机构设置、工作流程、职责权限进行了解。专门走访了市议会市民咨询委员会,现场参观了基层的“上访接待点”,就市民申诉流程进行了考察体验;还走访了市社会服务中心,与服务中心的律师、社会管理专家进行交流,对哥本哈根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考察。访问团与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双方就此次访问进一步深入讨论和交换了意见,对下步交流合作达成系列共识。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8589万元,无2014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省信访局2015年起才开始独立预决算。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5人,共计支出0.8589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丹麦议会专员署访华团1批,10人,支出0.2418万元;接待国家局领导、省政府驻京办来川调研2批,19人,支出0.2789万元;接待内蒙、宁夏、青海、福建信访局来川考察交流学习4批,26人,支出0.338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6万元,无2014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省信访局从2015年起才开始独立预决算。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56万元,用于保障我局日常工作以及上访人员劝返接回、督办信访案件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0.3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预算382万元,其中货物80万,服务302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支出145.27万元,其中采购货物60.64万元,采购服务84.63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5年车辆合计数为6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下载:

四川省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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